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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关于2008年部分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3-05-21 05:02:52 来源: 互联网


【资料图】

1、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有关直属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深化高中段招生改革,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事业发展,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办学效益,让初中毕业生有更多选择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2008年将继续实行部分普通高中跨区域[跨区域是指跨学生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县(市)、区]招生政策。

2、现就有关招生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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