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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内的车位车库到底归谁所有呢?
发布日期: 2021-11-17 16:21:40 来源: 滨海时报

随着人们生活水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了私家车。汽车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车辆的停放问题也成为了令人头疼的难点。由“抢车位”引发的纠纷问题已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那么,住宅小区内的车位、车库到底归谁所有呢?

焦点问题

网友“黑咖啡”两个月前购买了一辆私家车,可他居住的小区在建设之初只规划了有限的几十个车位,根本无法满足居民停放车辆的需求。为此,小区居民每天都要“抢车位”。时间久了,一些居民便将自己“抢”来的车位占为己有。当“黑咖啡”将新车停放在小区内的一个车位时,便与另一个居民发生了争执。

该居民强硬地表示,这个车位他已经使用很久了,“黑咖啡”不应该随意抢占。但由于小区物业公司并没有对车位收取管理费,他们的问题也被物业解释为“居民的纠纷请自行解决”。因此,“黑咖啡”和邻居一直僵持不下。

“黑咖啡”认为,小区公共区域车位是居民共有的,他将车辆停放在车位上没有问题。但同时他也对此产生了疑问,小区车位到底归谁所有?

法条解析

小区地上划线车位归谁所有?

民法典第275条中明确,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在生活中有很多小区地上公共空间被施划了一些停车位,而停车位如果是占用了业主的公共道路,那么就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业主共同所有的情况下,一般物业公司在管理时应当预留一些给来访车辆的车位。另外,对于地面的车位,要缴纳使用费后业主才能够使用。地面上业主共有的车位,在使用的过程中,物业公司在收取的管理费用当中,扣除成本之外的费用应当纳入到维修基金或者是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进行分配。

小区地下车位到底归谁所有?

民法典第276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一般情况下,地下车位应归属开发商所有。如果业主想取得车位可以和开发商进行买卖交易,单独办理产权证书。或者是开发商通过赠与的方式,将车位赠送给买房的业主。不能办理单独产权证书的地下车位,车位所有权仍然在开发商手中,开发商可以通过和业主签订租赁协议的方式将车位出租给业主,业主则可以由此取得该车位相应的使用权。

也就是说,民法典明确了规划内建设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归属开发商,可以用于出售、出租,但首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要。对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当然租售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这样也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