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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开出首张电动车违停罚单
发布日期: 2021-08-11 16:17:46 来源: 济南交警

因小区内存在多起电动自行车

停放在单元门公共区域的情况

济南一物业公司被依法处罚!

这是济南首张电动车违停罚单

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上述要求,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经营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8月4日,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中区大队的监督员在对某小区检查时,发现了三起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单元门公共区域内的情况。

针对发现问题,大队监督员立即与物业管理和车主进行沟通,告知车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隐患问题和火灾风险,随后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 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据悉,《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从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

自8月1日至今

已有多家物业公司因违反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而被消防部门依法处罚

对于电动车不能“上楼”这事

蜀黍一直在强调 ▽

为保证人身安全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佩戴安全头盔再上路这件事~

蜀黍也是一直在强调 ▽

为引导市民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营造文明道路交通环境

蜀黍们组织警力在市区多个路口

对电动车驾驶员佩戴头盔进行宣传劝导~

对未悬挂号牌、逆行等违法行为

进行现场处罚、劝导、教育

配合引导未佩戴安全头盔的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申领共享头盔

生命只有一次

佩戴好头盔再上路哦~

(来源:济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