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开出首张电动车违停罚单
发布日期: 2021-08-11 16:17:46 来源: 济南交警
因小区内存在多起电动自行车
停放在单元门公共区域的情况
济南一物业公司被依法处罚!
这是济南首张电动车违停罚单
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上述要求,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8月4日,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中区大队的监督员在对某小区检查时,发现了三起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单元门公共区域内的情况。
针对发现问题,大队监督员立即与物业管理和车主进行沟通,告知车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隐患问题和火灾风险,随后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 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据悉,《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从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
自8月1日至今
已有多家物业公司因违反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而被消防部门依法处罚
对于电动车不能“上楼”这事
蜀黍一直在强调 ▽
为保证人身安全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佩戴安全头盔再上路这件事~
蜀黍也是一直在强调 ▽
为引导市民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营造文明道路交通环境
蜀黍们组织警力在市区多个路口
对电动车驾驶员佩戴头盔进行宣传劝导~
对未悬挂号牌、逆行等违法行为
进行现场处罚、劝导、教育
配合引导未佩戴安全头盔的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申领共享头盔
生命只有一次
佩戴好头盔再上路哦~
(来源:济南交警)